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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赌资最大的“网上赌球”案一审有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10:11 云南日报

  只要有证据不交待照样判刑

  昨日,记者从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获悉,近年来,昆明市公安机关破获的一起涉及赌资最大的“网上赌球”案一审有了结果。针对两名嫌疑人不交待犯罪事实的“零口供”案件,承办此案的检察官沉着冷静地进行公诉。在大量证据面前,两人不得不低头认罪,最终被一审法院作出了有罪判决。

  网上“坐庄”接受投注

  2003年至案发前,刘俊兵伙同刘俊伟及杨某(外号“老东”,在逃),在昆明市利用互联网上的“新宝博彩”赌博网站“坐庄”接受投注。通过现金及银行账户进行交割结算,开设赌场,聚众赌博。刘俊兵发展了苏某等人为“下线”,通过“下线”发展“下线”的方式扩大赌博规模。而刘俊伟则根据赌球情况,记录、结算每天“下线”的赌球输赢,利用他人的银行账户与赌客进行转账、结算。

  至案发前,参与犯罪的嫌疑人刘俊兵和刘俊伟赌博赌资累计达人民币73518814.65元,从中抽头渔利人民币3755275元。据了解,这是近年来发生在昆明市利用互联网赌博涉及赌资最大的一起。

  检察机关两次批准延长侦查期限

  这是一起利用互联网进行网上投注赌博的新类型犯罪案件,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两次批准延长侦查期限。据西山区检察院检察官介绍,此案有以下突出特点:

  一、案件类型新颖。犯罪嫌疑人利用互联网近来出现的信息工具,进行网上投注赌球,在侦查犯罪、收集证据方式、运用证据形式等方面都是一个新兴的领域。

  二、犯罪手段隐秘。犯罪嫌疑人进行赌球均与上线单线联系,由下线再发展下线,通过分配赌博账号等方式对下线进行控制,赌博输赢则通过银行账号进行交割,一般不进行现金交易,给收集固定证据带来巨大困难。

  三、社会影响较大。由于本案是一起有组织、有步骤的团伙作案,案发时间长,赌博方式新颖,人数众多,涉赌金额巨大。

  面对种种困难,西山区检察院承办人员没有被困难吓倒,通过对本案的证据进行深入细致分析,对案情进行判断认定,与公安机关就本案证据问题多次进行讨论,补充侦查取证。在掌握了大量充分证据材料的情况下,将这起被告人“零口供”案件向法院提起了公诉。

  今年1月19日,西山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在庭审过程中,二被告人在公诉方出示大量强有力的证据面前,最终低头认罪。据此,法院对二被告人作出了有期徒刑两年的判决。

  据介绍,由于此案是一起省公安厅督办的重大案件,社会影响较大。通过对这起典型案件的查办,打击了互联网上赌博的嚣张气焰,有力地震慑了昆明市互联网上的赌博活动。

  吕世成(春城晚报)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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