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犯被判无期徒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10:27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记者徐进通讯员胡瑜)昨天,上海海关近年来破获的最大一起走私香烟案(本报去年12月14日曾报道),由市一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曾岭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900万元,另六名主犯刘淑琴、施蕴香、乐士根、黄龙年、纪成祥、曾从刚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4至12年,剥夺政治权利4至3年,并处罚金700万至300万元。其余16名从犯也均被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记者了解,曾岭团伙由23名犯罪分子组成,利用渔船从海上走私外国香烟入境,短短两年间疯狂作案,共走私45次,偷逃应缴税款高达4000万余元。法院经审理认为,曾岭提出走私,并参与共谋、联系货源、租用走私母船、安排人员押运、搬运走私香烟以及支付货款,在本案的主要环节均起到了主要作用,依法应予严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