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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这样扣车有否根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10:47 温州都市报

  编辑同志:

  前几日,我驾驶自己的自备车因为未放置机动车保险标志被交警查到,我解释说是忘记带了,可小车还是被暂扣,请问这样扣车有否根据?警官回答: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
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其提供相应的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90条予以处罚后,在当事人提供了相应的手续后,及时退还机动车。因此,扣车是有根据的。有下列情况之一,交警部门都应当扣留机动车:

  1、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的。

  2、具有使用伪造、变造或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3、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的。

  4、公路客车或货运汽车超载的。

  5、具有被盗抢嫌疑的。

  6、机动车属于拼装或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林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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