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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南区数十农户千亩果蔬申报集体商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11:35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李冠杰曾春乐报道)因发展“三高”农业成绩斐然而揽下省市区各级荣誉称号的潮南区陇田镇东华村,近期又成为我市第一个吃“螃蟹”者———为村里数十种植专业户的1200亩无公害果蔬申请集体商标“东华特绿”。

  无公害果蔬走出国门

  潮南区陇田镇东华村地处潮南区腹地,是一个不靠山不近海、地理位置较偏僻的纯农村庄。该村认定科技兴农的路子,使村民在传统耕作技艺的基础上,提高科学种田的技能,利用科学技术大力发展无公害生态农业。近年来,一些种植专业户更利用村里池塘、水沟的肥沃黑土、土杂肥和无污染的水源,按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的相关要求,大量种植蕉柑、番石榴、香蕉、杨桃等水果和各种时令蔬菜。目前,该村农民承包种植的水果和蔬菜约有1200亩。

  采用科学手段和无公害要求生产出来的蕉柑等水果色鲜皮滑、味道甜爽,蔬菜硕大稚嫩,很受消费者欢迎,省农业厅、国家农业部先后发给东华村无公害农产品证书。产品好加上产量大,普宁、深圳及汕头城区的很多商贩都喜欢到东华村收购果蔬,该村的果蔬由此销向粤东、国内乃至国外。

  放眼长远注册集体商标

  赚了多年种植的苦力钱之后,已逐渐具有现代商业意识的果农认识到,如果没有产品的牌子,永远没法赚到大钱,于是开始萌生自己注册商标的念头。而这时,深圳有一家果蔬出口公司表示愿意和他们签长年购买的合同,但条件是产品必须任其挑选。究竟要自己注册商标还是要和深圳的这家公司签合同呢?当农民正在犹豫之际,在该村驻点的潮南区一名干部了解这一情况后,坚持要农民走自主知识产权之路,注册自己的商标,并当即要求潮南区工商局协助落实。潮南工商局局长带队到东华村实地考察后,认为该村的农产品分属于数十个农民家庭,若注册成若干个普通商标,肯定会分散了东华村这个强有力的集体的力量,必须注册为集体商标。

  潮南工商局责无旁贷地当起了主导者的角色,专门到市工商局和商标事务所请专家协助,东华村注册集体商标所需的程序———成立农业技术协会、制定协会章程、进行商标设计等一系列工作,在二周内全部完成,并于去年12月正式把“东华特绿”作为集体商标向国家商标局提出注册的申请。

  集体商标价值在于经营

  该村把“东华特绿”注册为集体商标,目的在于要把该区的这个农业品牌打响,提升农产品的品质,增加其附加值。接下来,该区商标管理部门将着手协助东华村成立一个知识产权的专门管理机构,着重研究推广工作,使商标能尽快发挥效益。

  ■相关链接

  集体商标:农户迅速打响品牌的捷径

  注册集体商标对农产品有何意义?专业人士指出:是个体农户迅速打响品牌的有效捷径。

  市商标事务所的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发展集体商标意义非常明显:把零散的力量集中起来,提高了产品的竞争力;很好地保护了原有的优势。

  他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日益深入,市场上各种经济主体的竞争日趋激烈。作为一个个体的农户,怎么有大量的资金可以投入打品牌、进行技术更新,与大企业特别是跨国企业进行竞争呢?但如果把这些分散的个体集中起来,他们的力量就不一样了。注册集体商标就起到这样的作用。成立协会、注册集体商标之后,依靠行业协会这个平台,就可以集中所有成员企业或农户的人力物力,每人只需出点钱出点力,依然可以搞宣传、打品牌、提升品质、开拓市场,与大公司大企业一争高下。在以精耕细作、“种田如绣花”的潮汕地区,农民生产规模普遍不大,却以“精”著称,以集体品牌方式进行推广就更为必要。本报记者李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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