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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主席直言遭解雇 法院判恢复劳动合同补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14:49 龙虎网

  【龙虎网讯】昨天,某空调设备(南京)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赵先生与老东家在南京江宁区法院对簿公堂,赵先生声称自己是公司的工会主席,代表员工向公司提出增加工资、发放高温费等主张却遭解雇,而空调设备公司却认为赵某公然鼓动员工停工、罢工,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声誉受到影响,并搬出《新华字典》认定赵某的行为系罢工。法院经审理当庭宣判,空调设备公司恢复赵某的劳动合同关系,并补发工资1万余元。

  2004年8月,赵先生来到位于江宁区的某空调设备(南京)有限公司出任副总经理,次年3月与公司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据赵先生称,他于2005年6月通过差额选举当选工会主席,当月公司对员工工资普调,但增加幅度大大低于员工的期望,也低于南京市的工资增长平均水准,许多工人找到外籍的老总表示不满,却遭到对方的粗暴对待。2005年7月,南京市有关部门规定了用人单位暑期发放高温费的标准,但公司却仍按每人每个工作日2元来发放,许多职工对此不满并采取了停工的举措,工会委员会作出决定予以支持,并代表职工提出增加工资、发放高温费等合理主张,他作为副总经理和工会主席反映了这些意见和决定,公司却解除了他的职务和劳动关系。

  赵先生为此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空调设备公司不服仲裁裁决书,起诉到江宁区法院。法院经过审理,支持了赵某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的主张,并判决空调设备公司支付其去年8月至11月的工资,至于赵某要求“官复原位”的要求,因属于公司内部任命范畴而未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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