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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上牌车肇事保险公司判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02:45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 通讯员王悦)未上牌照的机动车出险是否属于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日前,丰台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个案子,法院判决保险公司依照保单约定,赔偿被保险人杜先生保险金8万余元。

  去年,杜先生新买了一辆“宝马X5”越野车,并于6月17日与某保险公司签署了机动车保险单,被保险人就是杜先生本人。保险后的第10天,杜先生驾驶爱车时便与另
外两辆车追尾,交通队认定杜先生负责。杜先生为此向保险公司索赔遭拒,杜先生将其告上法庭,要求支付保险费8万多元、违约金等1000多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杜先生投保了保险公司的机动车辆保险,交纳了保险费用,保险公司必须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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