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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打962211 3·15与党报同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04:35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再过半个月,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如约而至。伴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加强,“3·15”作为广大消费者的权益保护伞,已经渐渐深入人心。然而,在如今的消费市场上,还是难免遇到大大小小的纠纷和矛盾,如何切实做到以法服人、以法自卫,也是广大消费者关心的话题。在今年“3·15”即将来临之际,日报会所将携手市消协、
律师等与消费者一起挥出维权之剑。

  会所·主题活动

  解答消费烦恼征集维权斗士

  无论是日常生活商场购物,还是大宗消费汽车、房子……吃、住、行,在被商人渔利的过程中,你觉得不满意或者存在严重欺诈行为,还有你在消费过程中受到伤害,作为党报,面对你的遭遇、苦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你讨回公道。在活动期间,本报将开通消费维权热线962211,从即日起消费者每天都可以向我们倾诉你的烦恼,日报会所将组织消协、工商、质检、房管、司法等部门为你现场解答维权。

  曾经消费的不满,你于是走上了漫长的维权道路,门难进、脸难看,商家的恐吓没有吓退你,个别主管部门的冷漠没让你灰心……走投无路,你毅然跨进法院的大门。虽然对法律术语备感陌生,但你大胆维权、敢于维权的点滴行动让很多人感动……这就是维权的毅力!一种正义无畏精神的彰显。

  我们需要这样的维权斗士,有可能你还在维权的斗争路上,有可能你已经获得了胜利,从即日起,拨打党报热线962211,讲出你的消费维权经历,好的经验或挫折都有意义。因为,维权也需要鼓励。本报将在“3·15”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在日报会所予以关注报道。

  投诉现状

  近期消费投诉呈现四大特点

  根据成都市消费者协会上个季度全市消费者投诉分析显示,目前成都各级消费者协会受理的投诉案件中,质量类投诉2206件,占总投诉量的80%;价格类投诉位居次席,共有58件,占总量的2.2%,其余的诸如广告、安全、假冒等方面均未超过总量的2%。此外,按照商品类别划分,百货类投诉达到1624件,占投诉总量的59.1%;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565件,占总量的20.6%。根据市消协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从去年底至目前,消费者投诉行为主要呈现出四个方面的特点:

  通讯类产品投诉频繁

  通讯类产品的投诉热点主要集中在责任认定困难以及水货泛滥上。有的消费者以低廉的价格购买手机或小灵通,直到出现问题,经过厂家检测后才发现商品是非法拼装机,而这类问题商品往往是得不到厂家支持的,最终蒙受损失的还是消费者自己。

  电子商务成投诉热点

  网络购物在成为时兴消费方式的同时,相关的消费纠纷也不可避免。一些不法分子往往会利用网站发布商品图片吸引消费者,消费者若将货款汇入指定账户后,不法分子便通过不发货或发送与样品不一致的手段,欺骗消费者,引发难于解决的纠纷。

  汽车类投诉有所增加

  据统计,成都目前汽车类投诉主要集中在汽车质量、维修服务及买卖合同等问题上。以去年9月1日案情为例,市消协接到一位姓尹的女士投诉,称其在数月前购买了一辆价值24.9万元的汽车,因多次出现质量问题与厂家协商达成了退车协议。销售商在退还了20万元后,以缺资金为借口拒绝支付余下的4.9万元购车款。后来经市消协调解,销售商一周后进行了全额退还。

  百货类投诉居高不下

  在百货类的投诉中,服装鞋帽类投诉仍然占据绝大多数,主要表现在衣服缩水、褪色严重,鞋面开胶、断裂、鞋附件脱落等方面。

  典型案例

  案一 装修工人卷款逃走

  现在住在红瓦寺的王女士是2004年3月份买的房,买房后,她和丈夫商量装修房屋。一自称姓唐的装修工人找到了王女士,按照唐的名片,王女士拨通了唐所在的装修公司,确认其身份后,王女士与其签订了装修合同,放心将房子拿给唐装修,唐随后进场开工。由于王女士和丈夫生意太忙,无暇顾及装修。几天后,当王女士来到新房时,竟然发现新居已被唐弄得乱糟糟的,包好的三个门窗有明显的铁钉痕迹,圆弧边既不整齐也不光洁,质量低劣。

  王女士气不打一处来,提醒唐要注意装修质量,一切要按照合同办事。不料,唐却称他又接了两桩生意,要赶时间!看到已经装修近一半的新居,王女士只好让其继续装修,但放心不下的她每天下午都要放下生意来到新居检查装修进度和质量。

  两天后,唐以购买装修材料为由向王女士索要了1500元的材料费。“我们当时也忙,他说装修所需要的装修材料我们又不懂,只好由他!”不过,就在王女士将材料费交给唐后的当天晚上,新居里根本就没有唐的踪影,唐把装修材料费一并卷走了!

  接下来的几天,王女士一直试图联系唐,但如同大海捞针一般,唐彻底消失了!无奈的王女士只好找到唐所在的装修公司,但装修公司的工作人员却称唐在半个月前早就被公司开除了!找公司扯皮将近2年多,但公司方面就是以各种理由敷衍塞责。身处窘境,王女士打进本报热线咨询怎么办。

  点评:

  就此案,四川高鼎律师事务所李绿玖律师分析认为:导致本案中房主人遭遇的最根本原因是自己在找装修工时,没有注意审查对方是否具有合法的装修资质所致。如果王女士与装修工所签的合同上有装修公司的印章和法人签字的话,王女士可以找公司索赔,公司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赔偿王女士的经济损失;如果合同仅仅是装修工自己签字,而没有公司印章和签字的话,王则只能找卷款潜逃的装修工负责,可以以涉嫌诈骗向公安机关报警,追究装修工的责任和索赔经济损失。

  案二 合法权益一等三年

  “三年了,房屋渗水的事情才等到了结果!”想起三年来维权风雨路,川师大附近某小区的方先生无奈又兴奋。

  方先生的维权风雨路还得从三年前说起。当时刚毕业一年的他在川师大附近一新开发的小区买了一套新房。方先生不是成都人,在成都安定下来后,方先生觉得为家人甚至为祖先都争了口气。不过,当方先生搬进新房后半年,厨房里经常嘀嗒嘀嗒地滴水下来。

  方先生首先找到了楼上的住户,但该住户却称他没有对房屋进行结构调整,渗水肯定不关他的事!随后,方先生找到了开发商,但开发商坚决认为是该住户装修动了房屋结构才导致渗水而不予解决。

  “还真奇怪了!”回想起当时的情况,方先生疲倦的心又在隐隐作痛,“你不知道,当时真的是投诉无门啊!”方先生说,找开发商几次后,开发商负责人成了“忍者神龟”,躲起来不见他,而楼上住户更是与他交恶,当上楼找那个住户时,住户干脆叫来几个“社会上”的兄弟,恐吓了他一番。

  水还是不停地滴,方先生在开发商办公室和楼上住户间跑来跑去,但一年多的时间,他是一句好听的话都没捞着。“好像他们倒是受害者,不愿意见到我!”

  方先生随后向消协投诉,但开发商和住户都不同意消协的调解,事情还是那样摆着,任由方先生白兮兮的天花板变成斑驳陆离。

  去年底,方先生的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决,他一纸诉状到了锦江区法院。经过相关机构的鉴定,法院最后判决开发商对方先生的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并责令在一定时间内采取补救措施。终于,在那年年底,方先生的厨房没有“曝露”在下雨天下。

  “三年来,你不知道我遭了多少白眼,但最终还是等来了属于我的权益,”方先生说,他希望以自己的例子警醒市民:一旦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伤害,一定要采取法律手段维护。

  记者观点

  维权要有理有节

  一年一度的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一个消费纠纷矛盾集中凸现解决的时间,是消费者与商家“对抗”的日子,有人这样理解。虽然“会哭的孩子有奶吃”,但目前的法治环境告诉我们,维权要有理性,不要违背法律和公众利益。要做到理性合法维权,在维权之前,一定要注重调查取证,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了解事情发展的前因后果。一定要用证据说话,才能据理力争,做到有理有节,不要胡搅蛮缠,不希望看见“维权不成反倒‘进’去了”这样痛心的尴尬局面,因为公众利益也不容侵犯。

  本报记者 朱光泽 谭勇 杨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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