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途中出车祸谁负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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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06:40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 读者孙先生问:春节回家,我到车站买票时看见停车场写着“雨天路滑,发生意外,概不负责”的告示。买票回家路上,汽车出了车祸,我因此致残,并花了1万多元。但车站以售票前已有告示为由拒不承担责任。请问,他们可以这么做吗? 南京马健律师事务所律师解答:《合同法》第53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在这起事故中,你和
(编辑 叶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