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生病 丈夫要离 大通法院:好好过日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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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07:42 青海新闻网 | |||||||||
青海新闻网讯 小清和小兰(均为化名)经家人包办成婚,婚后,小兰因生育患病,小清向法院提出与小兰离婚。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决,让小清和小兰好好过日子。 小清和小兰2001年10月结婚,2003年2月10日,小兰在医院剖腹产下一女婴。没想到,孩子出生以后,小兰开始神志不清嗜睡。小兰出院后,小清与小兰为琐事引发矛盾,便分居生活至今。2004年年底,小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小兰离婚。
法院认为,两人属包办结婚,婚后在共同生活中建立了一定的感情。小兰因生育子女导致患病,生活基本不能自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抚养的义务”,小清此时提出离婚不益于小兰养病,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遂作出上述判决。(作者 苑玉虹 青玲 永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