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遇到警察 自伤鼻子逃避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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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08:36 宁夏日报 | |||||||||
本报讯 交通违法后,驾驶员不但不虚心接受教育,反而自残逃避处罚,以图博得交警同情。2月23日,驾驶员李某就自演了这样一幕。 当天上午10时许,银川市兴庆区交警一大队民警在上海东路和民族北街交叉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农用三轮车沿民族北街西右转弯进入上海东路。三轮车因涉嫌走禁行路线,民警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但驾驶员对民警的示意置之不理,加大油门向西驶去,
民警上前指出李某违法驾驶,应罚款处理。李某听说要处以100元的罚款,开始与民警讨价还价,后掏出50元交纳罚款,被民警拒绝便埋头坐在了路口道牙边。在民警纠正完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后,向李某收取罚款时发现,李某脸部、手部沾满了鲜血,忙问其原由。李某称是协警员打伤了他的鼻子。而这个路口仅有的一名交通协警员一直和民警在一起,帮助民警疏导交通。见诬陷不成,李某只得承认为逃避处罚,自己抓伤了鼻子。(剡文鑫 刘建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