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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在逃疑犯同名同姓就该受委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10:15 检察日报

  只因同名同姓又同县,江西青年汤玉山三年内两次被当成网上在逃疑犯,一次被留置了两天两夜,一次被留置24小时(2月21日《检察日报》)。

  查一个人是不是网上在逃疑犯,不应该这么“费事”。既然都上了网进行通缉,那么疑犯的信息应该很完备。只要把汤玉山的身份证号码输入电脑就一目了然,笔者真的不理解为什么要把人家留置两天两夜。

  汤玉山被“请”到派出所后,立即声明自己是清白的,而这个派出所三年前曾办过他的“案子”,一查案底就会一清二楚。办案民警告诉汤玉山已经找不到以前的案底,需要其所在辖区公安局出具相关材料,才可放人。但当记者前来了解情况的时候,派出所就查清了事实,不再需要“出具相关材料”了。这不正说明,这事儿只要“用力一查”就能查清,完全不需要将人“请进派出所”,不需要那么费事?

  汤玉山是因为与在逃疑犯同名同姓又同县被查,那么就有人可能因为与疑犯长相相似被查,可能因为与疑犯口音相仿被查……这样下去不是很可怕?所以,笔者希望网上通缉工作再谨慎些,信息再完备些,手段再科学些。更重要的是,对当事人要更尊重些。因为,与在逃疑犯同名同姓又同县不是他的错。

  (程希冬 北京市通州区北苑南路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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