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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投诉市消委会几乎每天都能接到一起,由于消费者马虎手机投诉胜算仅一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10:43 江南晚报

  本报讯记者容芊报道眼下消费者投诉中最多的商品就是手机,消委会几乎每天都能接到一起。然而,林林总总的问题中,最终能够顺利解决的没有几个。

  记者昨日得知一名市民为此还打起官司。为什么遇上手机问题,消费者的胜算这么小呢?

  市民周先生说自己购买的手机配置不全,发票上没有写清客户名字,商家也未告知手机辐射值等。他认为在一些细节上,自己作为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了侵害,要求商家进行赔偿。由于周先生购买手机时已与商家签订协议,他当时也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因此过后的较真并没有得到法院认可。

  记者随后向消委会询问了一下相关情况,发现有很多稀奇古怪的手机投诉,其中以质量问题居多,九成以上没办法妥善解决。

  据了解,一些店家在出售手机时,并不按照说明书给足配件。消费者往往回家仔细看过后,才发现原装电池少一块,或者电池、充电器用其他品牌产品代替了。回头找商家理论,却获知自己签下认可文件,对方不再负责。购买手机时的服务协议通常列出全套物品,并表明物品出售后由消费者保存,消费者付费签名时把这些内容也就一并同意了。对此,商家并不作提醒,问题发生后,消费者就只能乖乖“认帐”。业内人士说,退换手机需凭借检测站出具的质量报告,现实中,消费者却常常得不到满意的检测结果。一方面一些检测部门并非中立机构,遇到问题比较偏袒商家。另一方面,手机无故死机、拍照出现色差等问题,检测部门往往查不出原因,只能回答无法检测或没有故障,而屏幕碎裂、白屏等问题,又弄不清是人为还是质量因素造成。这样一来,即使手机出现故障,也难通过检测让商家退换。

  当然,有些顾客自己也很马虎。有一市民匆匆买了手机边走边看,快到商店门口时撕开屏幕薄膜,突然发现有道划痕,要想投诉苦于没有证据。消委会工作人员指出,市民应提高自我维权意识并吸取教训,购买手机时仔细耐心检查主机和配件,看清楚协议条款再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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