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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盘交付时与宣传不符 业主讨要图纸上三部电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10:49 龙虎网

  【龙虎网讯】去年6月,新世纪广场B幢业主收房时发现楼盘竟比合同少了三部电梯,与当初宣传的电梯卖点大相径庭。近日,该楼盘业主向白下区法院递交了起诉状。

  2003年7月底,位于中山东路与太平南路的新世纪广场B幢楼盘开始预售,其开发商以每楼层均安装有6部客用电梯及6部电梯口配套设置作为“卖点”。胡女士购买了该楼盘9楼的房子,去年7月份,她去收房时却发现大楼电梯少了3部。她说,购房契约中附件2“公共
配套设施”的第2条写明:有6部知名品牌电梯,1部消防专用电梯,交付时间为2005年7月31日;在附件3“套型及平面位置图”中,标明了6部电梯的位置;在开发商给买房者的宣传楼书上有这样的文字:特设6部知名品牌电梯,只为400多业主服务……与传统商务楼仅有两三部电梯不同……再不必为“空中塞车”烦恼。而实际上,15楼至30楼只有3部电梯;15楼以下也只有3部电梯停靠。中转站15楼成了惟一有6部电梯的楼层。

  事后,楼盘100多名业主联名要求开发商整改。开发商解释说:该方案是本公司吸取了国内外优秀高层建筑的停靠经验,并经过电梯专家反复论证后最终采用的目前最优运行方案,不仅能提高运行效率,而且还能节约公共能源、降低使用成本。对此回答,业主们很不满意。马先生说:“开发商打着为业主服务的口号,擅自改变合同,仍然算违约。”

  近日,新世纪楼盘B幢5位业主同时起诉到法院。据白下区法院立案庭介绍,业主跟开发商之间产生矛盾,群体诉讼到法院的案子越来越多,这已是一年来的第5起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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