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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烟屁股”烫坏一小区心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11:09 青年时报

  这两天,温州路社区居民为一个“烟屁股”议论开了,因为“烟屁股”事件涉及到自己小区的形象问题。而社区主任王义新也一直等待着有人来“自首”。“烟屁股”事件究竟是介回事体?

  “烟屁股”正中头顶心

  话说前几天的一个上午,一张“生面孔”跑进社区办公室,指明要找社区主任。此人姓李,50岁,脸色铁青,手里紧紧捏了一个香烟屁股,气冲冲地述说起刚才的遭遇。

  当天一早,李先生来社区看个朋友,走在居民楼前的小路上,突然感觉有东西落到头顶心。他想用手去掸,一摸,还蛮烫手,拿下一看,顿时七窍生烟:原来是个烟屁股,火星点点,还冒着烟。

  李先生抬头一看,居民楼的阳台上静悄悄,没有一个人。他只好拿着“证据”来到社区办公室。

  上门排查找不出肇事者

  以前,住户不讲文明,往楼下乱扔垃圾的事也有发生,但扔烟屁股的事还是头一次碰到。王主任一边安慰李先生,一边让社区工作人员马上实地调查。

  扔出烟屁股的居民楼的2楼到5楼的12户人家成为排查对象。社区工作人员和楼道长一起挨家挨户敲门拜访。可有些住户说“家里没人抽烟的”,有些住户拍着胸脯打包票“绝对不会做这种事体”,问了半个多小时,也没个结果。

  看到社区工作人员如此费心,李先生的气倒是有些消了,临走时还对社区工作人员说了声“谢谢”。

  贴了通告没人来“自首”

  李先生走了,但社区觉得这件事挺恶劣的,就在居民楼里贴了通告,希望住户们以后不要乱扔东西,并希望扔烟头的居民能主动来“自首”。

  通告一贴,居民们议论开了。“要是扔到棉被上还可能火烧啊!”“那个人难得来一趟社区,就碰到这事,以后肯定对我们社区影响不好的!”

  “我们也想找到扔烟屁股的人,其实事情已经过去了,我们也不会责怪他,就是聊一下,希望他能向李先生说声对不起。”王主任说,不过到现在为止,还没人来主动承认。

  ■链接

  如何应对“无肇事方”危险

  小区高空坠物事件时有发生,不过,最后能找到“肇事者”的却几乎没有。遇到这类事件,受害者该如何保护自己?

  浙江万马律师事务所王红燕律师认为,在温州路社区“烟屁股”事件中,因为烟头并没有给李先生的人身造成较大损害,因此还不能上升到法律的角度,只能是对扔烟头的人在道德上予以谴责。但如果高空坠物对李先生造成了人身损害,比方说烟头烧焦了李先生的头皮,在找不到侵权人的情况下,李先生完全可以把整幢楼的住户告上法庭。

  ■温州路社区名片

  杭州城北有条温州路,后来,这里成立了社区,以路命名,住着2600多户人家。

  社区由原先的金华新村、麻舍新村、湖州新村合并而成。往西就是京杭大运河,周边有拱墅区政府、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人民小学,还有大型超市和各式小店。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时报记者 翁浩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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