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8人愿捐赠遗体或遗体器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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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11:09 宁夏日报 | |||||||||
本报讯(记者 杨志琴)2月21日,一位叫张志豪的老人到自治区红十字会办理了有关遗体捐赠的手续。张志豪今年已经80多岁,无儿无女。2月22日,记者从自治区红十字了解到,目前,我区已有8人签订协议,表示愿意捐赠遗体或遗体器官。 据了解,自治区红十字从2004年开始受理捐赠遗体及遗体器官事宜,截至目前,在8名同意捐赠的人中,有7人愿意捐赠遗体,1人愿意捐赠遗体器官。
据自治区红十字工作人员介绍,遗体捐赠有严格的程序,捐赠者年龄必须在40岁以上,捐赠者必须征得全部直系亲属的同意,才可与红十字会签订协议并经公证处公证。宁夏附属医院接受遗体器官捐赠,宁夏医学院接受遗体捐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