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推行审核评分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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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11:29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上周,泰顺县工商局召开经检法制工作会议,决定在全面实行案件主办人制度的基础上,依托案件管理系统,推行行政处罚案件审核评分制度。 按照审核评分制度,法制人员通过案件管理系统软件,对每个行政处罚案件在审核时就进行一案一评分。评分内容分15个项目,包括执法主体是否合法、当事人认定是否正确、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定性是否准确等。此项制度被列入年终工作目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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