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兰公司被判赔偿85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12:42 兰州晨报 | |||||||||
宁波记者租机航拍失事春兰公司被判赔偿85万 据新华社杭州2月23日电历时一年半的宁波电视台航拍坠机事件民事赔偿案有了结果,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20日就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航拍飞机的出租公司———春兰(集团)公司向原告宁波电视台记者林洪和遇难记者洪伟的4名家属分别赔偿41万余元和44万余元。
2004年9月7日,春兰(集团)公司将直升机租赁给宁波电视台进行航拍。同年9月16日15时左右,林洪、洪伟等人在执行宁波电视台航拍任务时,飞机坠落在宁波余姚市大隐镇,造成林洪重伤、洪伟死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