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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出乙肝小三阳工作泡汤? 查体失误谁担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4日19:00 青岛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 于立伟) 近日,东港区奎山街道的胡先生反映,诉说他的侄女在招工体检时,在本市某防疫站化验出乙肝小三阳,因要进入的企业是食品行业,所以招聘单位的意见是不予录用。

  一个农村家庭的姑娘,突然查出这种病,以后招工和结婚都要受限,一时间家里阴影密布,侄女在家吓得直哭。眼见着侄女不但第一份工作泡了汤,而且精神受到很大的打击
。看着侄女愁云满布,精神不振,胡先生带她又来到市里的医院做了一次检验,结果却呈阴性。

  面对两张结果不同的化验单,胡先生犯了难,两张化验单的结果,到底谁对谁错呢?他去原体检单位质问,对方回答,所有的化验结果允许有失误率,任何一家医疗机构都不敢保证化验结果是百分之百正确,如果对化验结果有疑问,可以在本单位复检,也可以去上级防疫部门复检,在医院复检结果无效,因为这不能客观地证明问题。

  对此,胡先生却不能理解,作为医疗卫生部门,这家防疫站的化验结果对于侄女的招工单位来说,是有效的证明,他们出具的侄女患有乙肝的证明就让她失去了进入工厂工作的机会。从防疫站工作人员的回答来看,化验结果出现失误似乎看来很正常,那么假如真的是防疫站的化验结果出现失误,这个责任又应该由谁来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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