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用“小平故居图” 赔了6万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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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5日07:16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昨日,在省高院法官的组织下,省摄影家协会会员、拍摄“邓小平同志故居”图的摄影师郑继明的著作权得到了保护。 昨日,郑继明从广安老家赶到省高院。郑告诉记者,他从事摄影工作20多年,作为邓小平家乡的摄影师,他一直想拍摄一幅满意的邓小平故居图。2000年,他花几百元钱租了台吊车开到小平故居前,悬在几十米的高空处,拍下了一幅满意的小平故居全景。
去年年初,郑继明无意中发现,“邓小平诞辰100周年普通纪念币”装帧卡中擅自使用了他的“小平故居图”。郑以侵犯著作权为由状告发行该装帧卡的北京某钱币公司等几家单位,索赔50万元,并要求他们在《中国摄影报》上公开致歉。 广安中院一审判决钱币公司赔偿郑9万元。钱币公司不服,上诉到省高院。省高院进行了调解,钱币公司最终同意赔偿郑6.5万元。昨日,在法官的组织下,该钱币公司将款打给了郑。省法本报记者黄庆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