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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者自咽苦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5日09:37 东方网-劳动报

  道德上他们为人不齿法律上他们受到重罚

  编者按

  发生交通事故后的一霎那,有的人良心会受到一次拷问———是逃逸,还是承担责任?如果选择逃逸,从道德上来说,这是一个比见死不救更令人不齿的行为,这样的人哪怕
再富有,良心也是缺失的。就像正义必将战胜邪恶一样,逃逸者也终究难逃法网。针对这样的人,我们的法律制定了严厉的惩罚条例,他们必将受到社会的唾弃和法律的严惩。

  尼桑车拖着保险杠逃跑

  被告人刘某酒后驾车,在凌晨时分将人撞倒后竟逃离事故现场。自以为不露破绽的刘某,却因为两位见义勇为的市民一路追踪而终落法网。近日,宝山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对刘某依法提起公诉,协助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的热心市民陈某、倪某获得了所在单位的表彰。

  2005年5月2日零时,喝醉酒的刘某独自开着尼桑轿车回家,在他开车沿淞宝路行驶至双城路附近时,重重地撞上了驾驶轻便摩托车的钱某,事故发生后,刘某没有停车,而是趁着夜色,匆匆离开了现场。刘某的尼桑车在撞击中“受了伤”,左前角损坏及保险杠拖在地上的模样被迎面驶来的宝山巴士出租车上的司机陈某看个正着。行驶了一段距离后,陈某又看见一辆轻便摩托车倒在地上,他当即意识到,“受伤”尼桑车很可能就是肇事车。

  陈某看见已有好心的路人在被害人身旁报警求救,他便调头追踪那辆“受伤”的尼桑。这时,陈某的朋友倪某正巧在现场,并亲眼看到了事故的整个过程,于是,倪某搭上陈某的车,两人一起追踪尼桑。此时的尼桑已不知去向,陈某加速追了一段路,并没有看见车影。但二人并未死心,继续在附近寻找,功夫不负有心人,二人最终在某路口发现了那辆尼桑,于是悄悄跟上,并追踪该车到了刘某的住处,二人记下车牌号后,向警方报警。事故中,被撞的钱某最终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

  本案中,如果没有陈某、倪某二人的追踪,刘某很有可能逃过处罚,但与两位见义勇为者形成强烈对比的,是社会公德心低下的刘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刘某将会为其行为,承担起应承担的刑事责任,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沉重的教训。□记者王业斐通讯员潘维杰

  肇事船50分钟后被抓

  前天下午,黄浦江106号灯浮附近发生了一起船舶碰撞事故,碰撞当事船“国电602”轮向海事部门进行了事故报告,但另一艘当事船却选择逃逸,经海事部门50分钟的追查,逃逸船被查获。

  据了解,“国电602”轮为1326总吨的钢质集装箱轮,前天下午5点50分左右航行至黄浦江106灯浮处时,与一艘进口船舶发生碰撞,船中部货舱水线以上部位被划开一道10米长的裂口。该进口船船名不详,只看到该轮的船籍港是周口港、驾驶台位于船前部、船位将过107灯浮。接报后,吴淞水上指挥分中心在安全处置碰撞船“国电602”轮的同时,立即指示海事巡航执法艇进行追查,并通报兰路海事处联动协查。

  下午6点40分左右,兰路海事处巡逻艇根据获得的信息,在中华船厂附近江面查获碰撞逃逸嫌疑船。经海事部门初步调查,这艘船名为“豫周长虹机169”的钢质货轮就是黄浦江106灯浮碰撞事故的逃逸船,海事执法人员当即扣留该船有关船舶证书。截止发稿前,海事部门正在对该起碰撞逃逸事件进行调查,海事公安也已介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规定,发生水上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当事人将受到刑事处罚。

  □记者王业斐通讯员祝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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