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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空间被占令业主郁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5日09:50 云南日报

  

公共空间被占令业主郁闷

  私自加盖违章建筑被拆除

  专家说公共空间归谁要看合同 但无论如何也应留出消防通道

  本报8日报道了《公共楼道被占3年》后,不少读者来信提出疑问:“既然购买商品房时,楼道等均公摊到了各个购房者,那房屋开发商或物管是否有权再将已经公摊过的楼道再次卖给私人呢?”

  同时,本报相继接到多个小区住户反映:近些年来,楼顶、楼梯间、小区内道路等公共空间被私人占用现象时有发生,这让许多业主感到郁闷。

  顶楼加铁门,其他住户不便修理太阳能

  17日,昆明市穿金路一小区2栋的住户说,几年前,没有征求过其他住户意见,一、二单元顶楼(6楼)的住户在5楼通往6楼的楼梯口处加了道防盗门,有“铁将军”把门,其他住户想上楼顶修理太阳能还要等楼上住户回家。

  而这两个单元的顶楼住户表示,他们把楼梯“包”起来并不影响其他住户。他们住在高层,安装防盗门的目的在于防小偷,要到楼顶维修太阳能可以找他们拿钥匙。

  小区临时停车位占了消防通道

  温泉花园内的临时停车位引起很多无车业主的不满。他们认为:小区的通道本是公共的,临时停车位占用了本该属于大家的公共场地。停车后,道路剩下空间宽度不到2米,如果失火或有人生病,消防车、救护车都开不进来。

  18日下午,记者来到这里看到,每幢楼之间的道路上都停满了私家车,有的地方剩下的过道约2米宽,小轿车进出时都是小心翼翼的。而据有关规定,消防通道至少3.5米。

  针对住户对通道上停车的不满,小区的一名保安认为,消防车、救护车进入小区并不成问题,若是有问题,他们会请车主一一将车开走。

  楼顶成了“私家花园”

  江岸小区一些业主则反映,个别业主“圈占”了楼顶,有的建花园,有的盖房。他们认为楼顶是大家的公共空间,大家可以在楼顶上晒衣、装太阳能,现在却被个别人据为己有,难以接受。同时有的业主认为,这种乱搭乱建行为,破坏了楼体的结构,造成楼顶承压过重,影响居住环境。

  19日上午,记者在江岸小区韵江里一幢居民楼四单元楼顶看到,7楼住户在楼顶建了一间卧室。房主说由于儿子结婚生子房子不够住,所以加盖了这间卧室,并说10年前就把楼顶买了,有发票证明。

  记者走访中了解到,目前小区公共空间被占用大致有两种情况:一是一些住户“近水楼台先得月”,私自占用公共空间;二是部分公共空间被开发商或物管出售给了第三者。

  专家称:公共空间归谁要看合同

  据昆明市物业管理协会有关专家介绍,如果在买房时,开发商和业主之间在合同中没有特别注明,地面、楼梯间、楼顶等应该是属于业主的公共空间,开发商或物管没有权利将公共空间卖给私人。如果有特别规定,即双方签合同时另有约定的除外。例如,某一个公共空间给某一个住户自用的话,必须在签合同时明确告诉其他业主,且在合同上有说明。因为公共面积一般都是分摊的。另外,住户要占用公共空间必须与其他住户协商,征得其他住户的同意才行。

  还有,一般来说,楼梯间属消防通道,住户不能堆放杂物或堵塞通道。在顶层楼梯间设防盗门的住户,最好与同单元的其他住户协商,改在单元门口设防盗门;顶层住户私自在楼顶上建房或建花园,属于违章建筑,其他业主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自己的权利,也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拆除或者通过与顶层住户协商解决;没有建停车场的小区,车辆停在住宅楼之间的过道上时,要注意留出消防通道的位置。

  记者钱 英实习生 赵 静/文 记者 江 洋/摄(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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