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因为丈夫坚持,我才放弃孩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5日10:03 海峡网-厦门日报

  《“狠心妈妈”回厦抢儿子》后续

  小翔母亲再次来电述说当年弃子缘由

  本报讯 (记者 李晓平)年仅12岁的小翔很小的时候母亲王月就离开了他,后来父亲病逝,他由姑姑、奶奶抚养长大。现在,小翔12岁了,母亲执意要将他带走。就小翔的抚
养权,双方开始了一场“争夺战”。昨日王月再次给本报来电激动地说,“我有话要说,我是小翔的母亲,大家应该理解我的一片苦心”,王月说,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都要要回自己的孩子。

  妈妈质疑:

  

  他姑姑别有用心想独吞房产

  王月在电话中说:“我喂了小翔16个月的母乳。”王月说,小翔2岁时,由于丈夫长期酗酒,经常打她,她不得不申请离婚。“我要带走孩子,可是丈夫也要。”由于丈夫一再坚持,她只好放弃孩子。

  “孩子成长期间,你付过生活费吗?”对记者的问题,王月说,去香港之前由于生活困难,没付过;在香港期间,她陆续有付过。“张玉把小翔抚养长大,你不感激她吗?”“他姑姑是别有用心,想独吞小翔名下的房产!”王月说,可以把那些房子都给张玉,但一定要把小翔要回来。

  姑姑反驳:

  

  我没有子女,要房产做什么

  记者随后又通过电话联系上张玉,有了如下一段对话:

  记者:小翔的户口现在在哪里?

  张玉:还在东孚。小翔以前的班主任给我打电话说,如果小翔的户口没有迁回来,以后上初中可能要交高价学费。我说,如果小翔愿意和他母亲走,我没话说。但如果小翔留在我的身边,我自己节省点,再高的学费也要给他交。

  记者:王月说你要独吞房产?

  张玉:我没有子女,要那些房产做什么!

  读者来电摘登

  不要给小翔带来更大伤害

  我觉得小翔留在姑姑身边有利于他的成长,如果让母亲把小翔带走,会给他带来更大的伤害。——林先生

  闽南语有句俗话,“生的放一边,养的大过天。”王月应该感激张玉,她为小翔付出太多了。——谢小姐

  我认为小翔的母亲不应该把孩子带走。孩子那么小的时候她就离开了,现在姑姑把他养大了,她再来要回去,对小翔是一种伤害,对张玉也太不公平了。——叶女士

  小翔究竟该去该留,怎样让他更好地成长?欢迎读者拨打本报热线5583333发表自己的意见。(来源:厦门日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