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将亚硝酸钠当食盐 两打工女食物中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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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5日11:31 汉网 | |||||||||
本报讯(记者王志洋 罗斌 通讯员曾念军 实习生秦海)昨日,一食品作坊2名外来打工女误将亚硝酸钠当作食盐,造成食物中毒,幸被及时送医院抢救才脱离生命危险。 记者见到躺在市第一医院内科急诊室的打工女吴某。她说,她从河南来汉,今年18岁,在一家食品作坊打工。昨日中午炒饭时,忙乱中她误将放在灶旁的亚硝酸钠当成了食盐,与江西姓杜的32岁大姐一起进食后,很快头晕目眩呕吐不止。
市第一医院内科急诊室医生介绍,亚硝酸钠是一种白色粉末晶体,有咸味,人若误食0.3克至0.5克即可中毒,临床表现为呕吐、腹痛、紫绀、呼吸困难等,严重时抽搐昏迷危及生命。据了解,亚硝酸钠经常被用作卤制品原料。 昨晚6时左右,2名食物中毒的打工女已基本脱离生命危险,但仍需留院观察治疗。 (线索提供者李先生获奖金5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