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误将亚硝酸钠当食盐 两打工女食物中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5日11:31 汉网

  本报讯(记者王志洋 罗斌 通讯员曾念军 实习生秦海)昨日,一食品作坊2名外来打工女误将亚硝酸钠当作食盐,造成食物中毒,幸被及时送医院抢救才脱离生命危险。

  记者见到躺在市第一医院内科急诊室的打工女吴某。她说,她从河南来汉,今年18岁,在一家食品作坊打工。昨日中午炒饭时,忙乱中她误将放在灶旁的亚硝酸钠当成了食盐,与江西姓杜的32岁大姐一起进食后,很快头晕目眩呕吐不止。

  市第一医院内科急诊室医生介绍,亚硝酸钠是一种白色粉末晶体,有咸味,人若误食0.3克至0.5克即可中毒,临床表现为呕吐、腹痛、紫绀、呼吸困难等,严重时抽搐昏迷危及生命。据了解,亚硝酸钠经常被用作卤制品原料。

  昨晚6时左右,2名食物中毒的打工女已基本脱离生命危险,但仍需留院观察治疗。

  (线索提供者李先生获奖金50元)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