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缴200元管理费还是罚款?业户质疑当地城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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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6日04:19 青岛新闻网 | |||||||||||
莱西市汽车站附近业户昨日质疑当地城管有关部门表示将调查此事 早报讯“从去年10月份开始,城管队员让我们每月缴200元摊位费,可开出的收据却成了罚款单。”昨日,在莱西市汽车站从事水果生意的一名业户向记者提出了自己的质疑。
5个月收了4张罚款单 昨日上午11时,记者见到这名业户,他拿出4张“山东省当场处罚罚款非定额收据”(图)。从去年10月开始,这名业户先后4次收到了每张数额为200元的罚款单,日期分别是2005年10月、11月、12月和2006年2月。其中一张罚款单标明日期是从2005年12月23日到2006年2月底,罚款理由是占路经营,开出罚单的是莱西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到2月底的那张罚款单是我让城管队员加上的,当时他们告诉我,缴完200元摊位费后,到2006年2月底就不用再缴钱了,但我信不过,就让他们加上了。”城管队员也确实履行了承诺。 不缴摊位费没收水果 莱西市汽车站周边有10多家租赁网点摆摊卖水果的固定业户,因网点地方有限,他们都把水果摊摆到了人行道上。当记者询问关于摊位费的事情时,多数业户保持沉默。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户则把记者悄悄拉到角落说,城管队员说他们属于占路经营,只要每月缴纳200元摊位费,就可以在路上经营。凡是缴了费的占路经营就不会被处罚,而不缴费的业户则多次被查,水果都被没收了。 在莱西二村文化市场摆摊的业户们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一名业户对记者说,他们担心生意做不成,大都缴纳了这笔钱,但也都收到了罚款单。 莱西城管否认“摊位费” 昨日下午,记者采访了莱西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局长吕文宝,他对业户反映的摊位费一说予以否认,称这是队员正常执法中给占路经营业户开出的罚款单。而对于为什么罚款单上写着“到2月底”他表示不清楚,需要调查。他表示城管只有处罚权,没有收取摊位费的权力。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原野摄影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