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没钱上网偷铁路设施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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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6日11:02 汉网 | |||||||||
(记者朱凯 通讯员吕丹军 实习生汪兆靓)近日,小强(化名)因破坏交通设施、盗窃罪,被武汉铁路运输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缓期3年执行。 小强家住江夏区,念完初中就开始打工。后来,他迷上上网,到了如痴如醉的程度。去年下半年,小强认识了少年陈某和余某。
3人因无钱上网,听说铁路边的箱子里有铜可以卖钱,就动了歪心思。 去年9月上旬,16岁的小强伙同陈、余,趁天黑来到京广线1234千米+500米处、1237千米+650米处,偷走京广线备用信号扼流变压器4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400元。他们在盗窃一个正在使用的信号扼流变压器时,造成两列正在行驶的客车分别中断行车3分钟和8分钟。 事后,小强等共获赃款510元,全用于抽烟、上网。小强等很快被武铁民警抓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