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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改善党对人大工作领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6日12:45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汕头代表团昨分组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林木声黄志光分别发言

  本报广州电 本社记者陈健 昨天下午,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分组讨论,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并首次开设旁听席,接受境外记者旁听。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林木声代表就如何加强和改善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职权作了发言。市长黄志光代表就如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依法行政作了发言。林木声强调,做好新时期的
人大工作,根本要求就是一定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把实现党的领导同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林木声说,黄丽满同志代表省人大常委会作的工作报告有理论高度,有实践总结,有广东特色,体现了加强人大制度建设和做好广东人大各项工作的责任感和排头兵意识。

  林木声指出,适应全省的形势,去年汕头人大常委会也做了大量工作。当前,汕头出现了良好发展态势,这是坚持党的领导和全市人民共同奋斗的结果,是与人大常委会和人民代表的辛勤劳动和创造性工作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林木声说,各级党委一定要深刻认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一要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的总体工作布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二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把握人大工作特点,向同级人大常委会党组提出工作任务和要求,并加强检查督促,抓好落实。三要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作用,支持其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讨论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四要支持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和工作制度建设,及时了解和掌握人大工作情况,认真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五要不断改善人大的工作条件,保障人大工作有效开展。同时,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不断加强对人大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为人大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黄志光代表说,政府接受人大监督是体制决定的,关键是要加强政府的自身建设,增强法制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特别是要树立法律权威观念、权责统一观念、依程序行政观念。政府各部门要带头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不能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在宪法、法律的范围内行使权利;任何行使权利都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并把它贯彻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要转变政府职能,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把政府的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实现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从管制政府向服务政府转变,从权力政府向责任政府转变,管好该管的,该放的要放开。要加强法制建设,为人大立法提供保障。黄志光指出,要正确处理党委领导与人大监督、政府依法行政的关系,政府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一是要接受同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定期报告工作,特别是报告重大决策事项;二是监督要围绕经济建设的中心,加快发展,强化社会管理,保护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围绕法制建设的重点,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努力构建和谐汕头。三是要围绕一个核心,以人为本,建立公平、公正的法治社会。

  讨论会上,李焕然代表就如何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履行人大职责,处理好监督与支持“一府两院”关系,加强人大自身建设发了言。陈瑞和、陈汉初、吴鹏仁、刘爱平、黄锦程等代表畅谈了对人大监督、立法工作、发挥代表作用的感受和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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