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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户拒交租金商场“夜袭”15家小吃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6日19:16 法制晚报

  柜台被砸摊位内食品、设备被“洗劫一空”警方按盗窃登记此事并进行调查

  本报讯 (记者叶慧实习生曾华)昨天,亚运村派出所民警对某购物中心店面被砸、货物被搬移一事,已做记录调查。前晚,某购物中心的15家小吃店被砸得稀巴烂,店内货物也被“洗劫一空”。

  昨天,华严北里的李大妈领着孙子到某购物中心吃小吃,发现数家小吃店门被撬开,店内一片狼藉。“难道是遭到盗窃?”他给本报打来热线。

  记者赶到位于熊猫环岛附近的某购物中心看到,被砸的小吃店共15家,都已停业,锁住摊位的木门已被撬开,倒在地上,柜台玻璃被砸碎,里面的炊具、调料被扔得满地都是,几袋淀粉被拖到过道的角落里,电线被扯断。

  香港云吞面摊位的李女士说,过年前,她准备了很多货物,现在香油、粉条、牛肉都没了,四门大冰柜、保鲜

冰箱等所有值钱的货物也被“洗劫一空”。

  商户反映说,他们与商场间实行“刷卡”结账。被砸的摊位多数是按“押一付三”付的租金,从去年8月搬入商场,到11月商场下催租通知期间,商场只结算过一次经营款,因为成本收不回来,他们交不了下一年的租金,双方一直僵持着,后来商场说用刷卡的钱顶替租金,商户想以停业抵制,但没几天,商场就用这种手段赶走他们。

  记者来到该购物中心第六经营部办公室,负责经理不在。正在行保部值班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经理说,这一切是公司的决定。因为这些商户拖欠商场的租金,商场和商户签的合同上规定,当商户拒交租金时,甲方(商场)有权扣押乙方(商户)的货品。

  对于商场的说法,商户称,合同中提及乙方不按时交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摊位,“摊位是他的,但货物是我们商户的”。双方各执一词,都表示将会通过法律途径起诉,交由法院解决。

  亚运村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他们已按盗窃行为登记此事,目前还在调查中。

  律师说法

  北京中关律师事务所的王英军律师说,双方都存在违约,如果是合同中没有约定,应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在法院判决之后,才能由司法部门进行搬移货物,商场没有权力进行这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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