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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泵噪声扰民 业主获赔1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00:51 新京报

  开发商败诉拒绝履行,原告申请强制执行领到案款

  本报讯(记者 吕佳瑜)由于地下室水泵运转发出的巨大噪声无法入睡,家住丰台庄维花园的李先生夫妇将庄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索赔1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开发商两审均败诉,但一直未履行法院判决。因此,李先生向丰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记者昨日从丰台法院了解到,这起全国噪音扰民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最高的案件已执结,李先生从法院领回了10万元案款。

  噪声超标状告开发商

  李先生和王女士于2001年6月,与庄维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庄维花园的房屋一套,并于同年12月入住。

  李先生夫妇介绍,从2002年5月,房屋内开始有7号楼地下室水泵运转发出的噪声,使其无法正常休息和生活。他们曾多次向庄维公司和庄维花园的物业管理公司反映,要求更换水泵或对水泵房采取隔音降噪措施。庄维房地产开发公司虽对噪声进行过治理,但噪声污染并未得到根本改善。

  2004年9月10日,李先生委托丰台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对住房噪声进行检测,结果是主卧室噪声最大。李先生说,国家有关部门限定的噪声基本值为29.4分贝,而检测后发现,水泵起动以后的噪声高达39.7分贝。

  李先生夫妇要求庄维公司采取根本措施,彻底消除住房内噪声污染,赔偿他们入住以来的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

  法官两招拿回执行案款

  经审理,法院认定李先生居住的7号楼内水泵的噪声污染严重,庄维公司对李先生夫妇住房的噪声污染侵权行为成立。丰台法院一审判决庄维公司对水泵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庄维公司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一审结果。

  法院判决后,庄维公司一直拒绝履行,为此,李先生向丰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秦建平向庄维公司发出了执行通知。在交纳了1万余元案款后,庄维公司仍拒绝履行剩余案款。随后,法院通过工商部门查到该公司账号,并将其在银行款项冻结。同时,根据财产申报制度,要求该公司申报财产。不久,庄维公司将剩余案款交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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