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青年下班路上遭遇车祸 医疗费成了难题(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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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02:02 青岛新闻网 | |||||||||||
老刘边给女儿吸痰边对记者说,凑齐20000元女儿就有希望了 她所在的单位表示治疗结束后 由保险部门给付费用 律师认为可提请劳动部门督促单位出资 25岁的胶南女青年刘增美在下班回家的途中遭遇车祸,住院8天依然处于昏迷状态。
下班路上遇车祸她被撞昏迷 2月18日下午5时30分,在胶南市开发区一家外资企业工作的刘增美骑电动自行车下班回家,行至西外环路与风河桥交接处横过马路时,与一辆迎面驶来的面包车相撞。刘增美当场头破血流,昏迷不醒,救护车将她送到医院抢救。据医生介绍,刘增美刚来时,脑肺挫伤都十分严重,目前仍处在昏迷状态,在重症监护室抢救,虽然病情已趋向稳定,但还没有脱离危险。 责任未划清医疗费成了难题 “女儿刚住院时浑身一动不动,现在手脚可以稍微活动一下了,这使我们看到了希望,但我们实在拿不出医疗费了。”老刘告诉记者。据了解,老刘的妻子早已因病去世,他一手将两个孩子带大,生活艰难,就靠女儿打工供儿子上学,家中根本没有积蓄,医疗费全是借来的。出事后司机刘某留下7000元钱就再没有露面。据负责此案的王警官介绍,因刘增美昏迷不醒,此案还没有结案,从现场看,双方都有一定责任。 救人要紧律师建议申请工伤赔偿 老刘曾要求女儿单位出资帮助治疗,但单位领导认为他们已经为刘增美交了人身保险,各项费用待治疗结束后由保险部门核实支付。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山东鲁全律师事务所的逄律师,他认为,刘增美是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属于工伤,因此她既可以申请肇事赔偿,又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在肇事责任尚没有划清情况下,可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赔偿,由劳动部门督促刘增美所在单位支付医疗费。(记者 赵玉勋 摄影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