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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三纸退休认定惹恼六旬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02:48 三秦都市报

  本报咸阳讯 (记者 程辉 苗嘉诚)一个极其普通的退休认定,却在10年内连续下达了三次内容不同的认定公文,六旬老人王玉娥,将下发退休认定公文的三原县人事劳动保障局送上了法庭。

  三原县的王玉娥老人向记者讲述了自己不同寻常的退休经历。据老人讲,她原是三原县剧院的在编职工,1995年时她接到了三原县人事劳动保障局的退休认定的公文后,按规
定离开了工作岗位。

  怎料,到了2005年她又收到了三原县人事劳动保障局的一份退休认定公文,该公文废止了她1995年的退休公文,而执行1992年三原县人事劳动保障局下发的退休公文。王玉娥老人告诉记者,直到此时她才知道,原来在1992年的时候还有一份关于她的退休认定公文。

  记者看到,这三份内容不同的公文实际上都是关于王玉娥老人的退休认定,一份是在1992年由三原县人事劳动保障局下发的“三政劳人字(1992)251号”公文,公文中规定王玉娥从1992年开始退休;另一份是在1995年还是由三原县人事劳动保障局下发的“三劳人发(1995)111号”公文,该公文规定王玉娥从1995年开始退休;第三份公文是在2005年仍然是由三原县人事劳动保障局下发的“三政人劳发(2005)第50号”公文,这份公文中废止了111号公文,执行251号公文。

  随后,记者采访了三原县人事劳动保障局主管退休职工工作的梁副局长,据梁副局长讲,他们下达第三份公文的原因是有人反映以前存在两份不同的公文,其中一份公文是错误的。至于怎么会出现两份不同的退休认定他本人也不清楚。

  据王玉娥老人讲,她已经退休了10年,但目前她退休金出了问题,这跟三原县人事劳动保障局连续下发的不同公文有直接联系。她本人认为1992年下发的退休认定公文很可笑,因为她1993年和1994年的时候还在原单位上班,并领着国家下发的全额工资。因此,为了维护她本人的合法利益,2005年12月4日王玉娥老人将三原县人事劳动保障局作为第一被告送上法庭,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为何会出现不同的退休认定公文?王玉娥老人究竟是以哪个时间退休为准?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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