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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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04:18 深圳特区报 | |||||||||
中国社会保险学会医疗保险分会会长韩凤: 劳务工合作医疗重在监管 深圳在劳务工医疗保险方面迈出了很大的一步,这是对全国社保改革的重大贡献。劳务工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要将重点放在监管上,包括对医疗保障质量的监管和对医疗费用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程晓明: 要协调不同医疗保险制度 劳务工合作医疗制度是针对劳务工经济收入较低的特点而出台的,应该说这为深圳几百万的劳务工提供了医疗保障,但另一方面,我们应该考虑劳务工合作医疗与现行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该如何协调,劳务工将来如果发展成了城市工人阶层,他们应该纳入到哪个制度里去,不同的制度之间应该有一个协调。 深圳大学法学院社会学系主任易松国: 应加强执行力度 我们应该关注如何保障劳务工合作医疗制度真正落实和实施的问题,政策虽然制定得好,但如果执行力度不行,也不能真正给劳务工带来实惠。劳务工合作医疗制度现在还不是法律,因此,如果企业不参保该怎么办?在这方面,我觉得在政策上应该进一步明确。 宝安龙华医院大浪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主任陈意强: 劳务工生育也应纳入医保 随着深圳流动人口的特征变化,即年轻人比例有所下降,中年人有所增多,劳务工转向家庭模式,他们的生育问题应纳入劳务工医疗保险制度的考虑范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