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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新增就业岗位有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05:03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宜宾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宜宾市在全省率先推行就业岗位开发奖和自主创业奖制度,各类用工单位每新增一个就业岗位政府奖励200元;登记在册的城镇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者,每新增一个岗位奖400元。

  新增就业岗位奖的符合条件,指各类用工单位当年在职职工平均数,减去上年平均数后,凡辖区内每新增加一个就业岗位,并与劳动者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足额缴纳各类社
会保险费、没有发生劳动违法违规行为。用工单位裁员后腾出的岗位,不属受奖范围。自主创新奖,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者,在领取营业执照并经营1年后的第二个月,可向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机构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审定后可一次性申领400元奖金。 记者杨元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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