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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环车祸映出“应景执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06:18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龚明义车辆超载严重威胁交通安全,成为公路第一杀手。据统计,70%的道路安全事故是由车辆超限超载引发,50%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与超限超载有直接关系。虽然有关部门多次采取措施进行治理,但此类问题仍然“涛声依旧”。最近《四川日报》等媒体报道的绵广高速公路上4

  死12伤的连环车祸就是血淋淋的例证。

  从川报的后续报道看,目前超载车辆上高速公路的现象非常普遍,监管严重缺失,更令人吃惊的是,有关方面竟声称自己“无权”、“无力”管超载车辆。剖析他们的辩解,我们不能不说,超载事故不断复发,与“应景执法”有着直接关联。

  所谓“应景执法”,在我看来,就是一些执法部门不是以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的态度认真执法,而是只求“对上负责”,应付某种形势或需要才去执法,如为了迎接上级领导检查的执法,“为了节假日安全”的执法,为了树立部门形象的执法……在这样的执法者眼里,只要“景”已应罢,无论多么严肃的法规都可以弃之一边,不管多么严重的违法现象也可以视而不见。

  就拿治理超载来说吧,早在2004年6月,从中央到地方都成立了由交通、公安、工商等有关方面组成的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并且依照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精神,明确了各部门的具体责任,还提出“通过三年的综合治理,从根本上解决车辆超限超载问题”的治理目标。最初的一段时间也是雷厉风行,超载行为立即大为收敛。可治超计划的3年时间才刚刚过半,两个主要承担治超的行政执法部门的人就“找不着北”了。这个“景”未免应得太出格。

  “应景执法”在我国造就了一个众所周知的社会效应:凡是看到执法者“应景”时,不少人也随机应变“默契配合”,你装模作样地认真执法,我也像模像样地规矩守法,可一旦时过“景”迁,为了一己的利益与方便,大家就无所顾忌地违法。这次绵广高速公路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3辆大货车都严重超载,发生于春节过后、春运即将结束之时,绝不是一种纯粹的偶然。

  “超载车上路该谁管?”这个不是问题的问题提醒我们,“应景执法”危害之大,不可小觑。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建立执法者失职渎职的责任追究机制。只有执法者始终如一地认真执法,违章违法的灾难才可能从根本上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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