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弟抢生意诬师傅是“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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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06:21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徒弟出师后另立门户,为抢生意竟利用网络QQ对外宣称师傅为“鸡”。无奈,师傅一纸诉状将徒弟告上法庭。 老杨家住锡山区某镇,从教师岗位上退养后,便购置设备开起了制版厂,生意不错。邻居小张曾是老杨在学校教过的学生,技校毕业后一直无业,在其父母多次请求之下,来到老杨的制版厂学电脑。在两年多的学徒生涯中,老杨夫妇很关照小张,小张也掌握了从打
俗话说“同行是冤家”,小张为了抢夺师傅的生意,去年4月底在老杨的QQ资料中添加“妓女”的信息以及联系电话,并两次使用该QQ号登陆腾讯无锡聊天室,发布老杨提供性服务的虚假信息。随后,老杨在短短几天之内接到数十个男性打来的骚扰电话。老杨报案后,小张被公安局警告,并行政处罚5000元。今年1月,老杨再将小张告上法庭,要求小张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清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其他经济损失45000元。 24日,记者从无锡市锡山区法院了解到,该院在审理该起利用网络侵犯名誉权案件中,针对原被告双方曾是师生、邻里、师徒关系,依据法律结合情理,当庭调结此案,确认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元,被告也写下了不再犯此类错误的保证书。 (蔡永芳季娜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