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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箱一年修十余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06:51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本报2月26日讯(记者马惠敏)“用了一年的冰箱,竟出现了多处故障,维修人员上门修了10余次了!”今天上午,家住金口路的胡女士致电本报维权热线反映了此事。

  胡女士告诉记者,她去年在南京路上的一家电器公司购买了一台冰箱,结果刚用了10天就出现了故障,从此,冰箱问题不断,到现在已经修了10多次了。她找到厂家时,厂家表示可以向销售商要求退换货物。但销售商却以时间太久为由,不予退换。记者从市南消协
了解到,根据三包规定,一年有效期内,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销售者应该为消费者换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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