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转让被“东家”没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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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06:52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2月26日讯(记者成跃文)今天,夏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在台东老鼠街以每个年租金10000元的价格租了3个店铺,最近开业后,他把其中的两个以年租金每个13000元的价格转租了出去,可商场最近却把那两个店铺没收了,20000元租金也不退。“尽管当时和商场有协议,店铺不允许转租,但是店铺经营不了该怎么办啊。” 对此,老鼠街的相关负责人周先生解释称,他们商场的定位是中低档小百货,店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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