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无许可证停车场司机可拒付停车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08:24 宁夏日报

  本报讯 近日,记者在银川市金凤区丽园小区北门附近的双宝超市门前看到,该处并没有停车场的标志,但是却有一位看自行车的大妈向停放在此处的机动车收取停车费。为了躲避收费,有“经验”的司机干脆把车靠着路边一停,然后进超市买东西。然而随意停放在路边的车辆给过往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带来不便。

  昨日,银川市交警支队非机动车辆管理所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有意经营停车场者,
首先应向非机动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随后管理所的工作人员会实地勘查,看停车场是否影响交通,场地的大小如何,是否有停车场的标志标线。经交警部门审批合格后,向经营者发放《停车场审批许可证》。

  非机动车辆管理所的负责人建议广大司机朋友,如果遇到无《停车场审批许可证》的经营者,司机可以拒付车费。如果经营者阻挠司机离开,可以拨打投诉电话6726192。不过,这位人士也提醒大家不要为了省停车费随意停车,最好把车停在有人看管的停车场,这样才能保证车辆的安全。(裴艳)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