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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旬老父告儿占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09:28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九旬老人王老伯要求儿子一家3口迁出自己仅12.3平方米的住所,还他一份生活安宁。日前,黄浦法院支持了他诉请。

  几十年来,王老伯一家居住在一间12.3平方米的房屋内。儿子结婚后添了孩子,三代五口人缩居在小屋。1998年,王老伯的单位增配给他一间15平方米的公房,后由儿媳出资成了承租人。然而,儿子一家三口没有住过去,王老伯老伴去世后,儿子、儿媳又以照顾老
人的生活为由不肯搬。而王老伯认为自己没有得到多少照料,他还得自己看病、洗衣服,有时连一日三餐也不能正常食用。

  评点:当初王老伯同意接纳儿子,并在他的住处内结婚育子共同生活,是出于父母对子女的帮助。三口人挤在王老伯不宽敞的房子里与他一起生活,给老人晚年的生活质量带来一定影响。现王老伯儿子已取得另一处房屋承租权,王老伯要求儿子一家迁出的请求合情合理。□顾建国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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