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人员生活困难补助 萧山区今年起提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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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09:35 青年时报 | |||||||||
时报讯 记者日前从萧山区社保中心了解到,2006年1月1日起,萧山区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企业计划外长期临时工晚年生活补助费标准等都有了适当提高。 如:凡符合相关文件规定,享受精减困难补助的精减退职人员,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由每人每月440元调整为505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由每人每月390元调整为450元。以上人员的医疗保健费由每人每
凡符合有关文件规定享受定期生活困难补助的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由每人每月315元调整为345元。 此外,原国有企业中符合有关文件规定享受晚年生活补助费的计划外长期临时工,生活补助费由原每人每月240元提高到265元,等等。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见习记者 任彦 通讯员 张五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