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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石化报”已物归原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11:05 大众网-鲁中晨报

  本报淄博2月26日讯(记者 徐博 毛琳琳)本报关注“齐鲁石化报”抢注事件的系列报道见报以后,得到了多方面关注。今天,北京诺邦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淄博办事处的刘某表示,他们已将商标注册权转让给了齐鲁石化报社,但这条消息并没有得到证实。

  昨天11:50许,刘某给记者打来电话表示,自己代理注册“齐鲁石化报”这个商标并
不属于恶意抢注,因为在半个月以前,她就已经把商标转让给齐鲁石化报社了。但刘某所说“商标已转让”一事,记者并没有从齐鲁石化报社得到证实。

  淄博天资商标事务所所长郑保峨表示,刘某事先应该知道《齐鲁石化报》的存在,如果在转让过程中索要钱财,即使她已经将商标转让给齐鲁石化报社,也涉嫌构成恶意抢注。

  郑保峨介绍,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淄博被抢注、假冒的商标有几十件,兰雁、松竹、黄河龙、得喜利、同济、庄园、恒源等商标都曾经发生过被抢注的事情。

  如何保护好自己的商标?有关人士认为,在办理企业登记的同时,应尽量让企业字号与商标统一起来,这样不仅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便于提高企业和商标的知名度。同时,企业还要注重商标战略,通盘考虑商标的注册范围,多类办理防御商标注册,形成商标库,储备部分商标备用,再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商标,严防商标标识流失。另外,企业要及时办理商标续展、转让、变更手续,防止自己的商标失去法律保护,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a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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