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挡了退货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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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12:32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 手机投诉一直居高不下,一些商家为推卸“三包”责任花招不断,近日更有商家在“三证”俱全的情况下拒绝退货,拦路的竟然是消费者的身份证。 日前,虹口消保委接到消费者张先生投诉,称其刚刚因质量问题换回的新手机,在不到一周内又被检测出质量问题,这款售价5380元的某品牌手机让他费尽心思。原本以为凭检测单、购机发票及“三包”卡到手机销售点要求退机是顺理成章的,却遭到了拒绝。商家
在受理过程中,据消费者反映,手机不是他本人购买的,是以前一个与他有业务往来的朋友送给他的,现在已经不联系了,但商家坚持要求提供证明,才能享受“三包”规定。 对此,区消保委表示,按照手机“三包”规定,消费者在购买手机后如出现质量问题,只要提供购机发票及“三包”卡就可享受“三包”,而没有明文要求需证明是本人还是受赠人使用。作者:□记者 沙情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