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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违法医疗广告 三日内报工商部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15:14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记者从广州市工商局获悉,近日国家卫生部等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积极配合工商部门,深入开展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行为。

  通知强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完善措施,充实力量,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医疗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并密切与工商等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完善虚假违法医
疗广告案件移送制度和程序。对监测中发现的涉嫌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应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移送工商部门处理,对同级工商部门作出的处理结果应在七日内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叶华新许悦)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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