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死10岁儿子,生父被公诉 父亲竟称平时暴打很管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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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01:10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实习生郭莹 通讯员冯丽荣)只因孩子不服管教,亲生父亲持棍棒殴打10岁儿子致死。昨天崇文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将犯罪嫌疑人刘一生(化名)提起公诉。 2005年10月22日22时许,刘一生下班回到家中,见10岁的儿子小陶正在玩耍,想起老师最近反映小陶经常不完成作业,遂问小陶是否完成作业,小陶随口答道“
刘一生对于多年来持续殴打小陶并不避讳。他说,无论怎样说教,孩子都听不进去,久而久之,只有采取暴力行为。在他看来,也只有打一顿,孩子才能听点话,对检察官提出的暴力殴打是否是教育孩子的最佳方式这个问题,他的回答迅速而肯定:是。并且振振有词地提出实践依据:每次打完都管用。 据了解,小陶的父母在他出生后不久就离了婚,小陶随父亲刘一生和继母一起生活。由于是家族中惟一的男孩,小陶从小就受到父亲和继母的溺爱,渐渐养成了任性的性格。上学后小陶经常上课不认真听讲,课后不完成作业,和同学打架,还偷拿同学和小卖部的东西。入学几年来,老师多次找到刘一生,希望其配合学校对小陶加强教育。望子成龙心切的刘一生也曾苦口婆心地说服教育,但并不见效,于是就采用打骂手段,见到皮带用皮带,见到铁管用铁管,边打边教训。小陶的班主任老师介绍说,经常见到小陶带着累累伤痕一瘸一拐来上学。 通过这起案件,检察官提示身为父母的家长,既为人父母,就要履行好职责,把教育子女看作社会职责,千万别再采取简单粗暴的“棍棒教育”。教育失当,难逃社会谴责;一旦造成伤害,难逃法律惩处! 【不吐不快】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见孩子犯错,家长二话不说便挥拳相向。“小树要砍,小人要管”,此类家长经常用这条古语辩护。古语固然没错,但小树要砍,并不是腰斩;小人要管,也不是往死里管。 英国哲学家斯宾塞曾经说过:“粗糙轻率的家庭管理作风是最贫乏最无教育智慧者采用的,最不开化的野人都会想到用打几下和骂几句作为惩罚。” 关于棍棒教育对孩子造成的伤害,不用笔者在此饶舌,只希望家长挥手打孩子之前,先扪心自问:自己犯错时,希望被人打耳光还是希望得到平心静气地交流?我想如果不是虐待狂,大多数人会选择后者,成人如此,何况一个仅仅十岁的孩子呢?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希望嗜好棍棒教育的家长以此为戒。 刘金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