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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01:55 哈尔滨日报

  2006年2月21日在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

  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孟广遂

  各位代表:

  我受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05年的主要工作

  2005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的要求,紧紧围绕“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振兴哈尔滨”的工作主题,牢固树立履职为民的理念,科学履职、民主履职、依法履职,与时俱进,求实创新,整体工作水平有了新的提高,有些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为推进全市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市进程,促进哈尔滨大发展、快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

  常委会把加强立法工作作为首要任务,坚持立法为改革和发展服务,实行民主立法,法规质量有了新的提高。全年制定地方性法规4部;修订地方性法规1部;依据《行政许可法》清理地方性法规2部,备案审查政府规章10部;完成全国及省人大常委会交付的7部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

  立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市燃气管理条例》、《市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市河道管理条例》、《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四部法规,已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并公布;修订的《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已报省人大常委会待批准。这些法规的制定和修订适应了哈尔滨市改革和发展的客观需要,体现了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为保证和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发挥了法制保障作用。

  立法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在制定《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过程中,增加了“在居民区内21时至次日7时不得从事再生资源收购、装卸活动”的内容,保护了居民的休息权利。在制定《市燃气管理条例》过程中,取消了每月每户10元的燃气基础费,使法规惠及千家万户。在制定《市河道管理条例》时,增设了在采砂区域设置警示标志的条款,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突出出来,使立法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

  立法贯彻公民有序参与的民主精神。为使法规反映民情、体现民意、符合实际,常委会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开通立法热线电话、开设立法网络专栏,向社会免费提供法规草案文本,将法规草案全文登报征求意见等措施,较好地实现了公民的有序参与。在此基础上,又推出了民主立法新举措:在全市街道社区设立24个立法工作联系点,使立法向基层延伸;通过市人大代表征求所在选区选民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高了立法的民主程度。

  二、强化法律监督,增强监督实效

  常委会坚持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努力改进执法检查的方式、方法,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法律监督的实效明显增强。去年对《土地承包法》、《刑事诉讼法》、《红十字会法》等12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突出执法检查重点。把“三农”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根据哈尔滨市农业和农村工作存在的突出矛盾,去年6月,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重点检查了《土地承包法》执行情况,听取了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汇报,深入部分区、县(市)开展调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针对土地发包行为不够规范等问题,要求政府强化组织领导,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土地纠纷化解机制,市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年末有关专门委员会跟踪检查整改情况,保证了《土地承包法》在哈尔滨市实施。常委会连续三年对《刑事诉讼法》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公正司法。

  增强执法检查实效。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随机深入市场摊区,发现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就地解决,受到群众好评。目前,市区内92个市场存在的“有人收费、无人监管”等问题正在逐步解决;经营者的依法经营意识和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有了进一步增强。在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检查时,针对存在的野蛮占道等问题,提出了针对性较强的意见和建议,要求有关部门立即进行整改,并多次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发现反弹情况及时向管理部门发出督办通知,有力地促进了哈尔滨市市容环境卫生的改善。

  加大个案监督力度。常委会严格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对司法机关具体案件实施监督的暂行办法》,重点对2004年《刑事诉讼法》执法检查中确定的10起案件进行跟踪督办。目前,司法机关已依法纠正6件,其余4件正在积极办理之中。从信访案件中筛选出较为典型的个案,进行重点督办,督促有关部门依法解决,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加大工作监督力度

  常委会抓住带有全局性、根本性和长远性的重大事项行使决定权,认真开展工作监督,注重监督实效。全年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汇报15项,作出决议、决定6项。

  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监督。哈大齐工业走廊建设是关系哈尔滨市今后经济发展的战略举措。为了推进这项工作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速度发展,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哈大齐工业走廊哈尔滨段规划建设情况的汇报,要求市政府结合实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抢抓机遇,加快全面启动工业走廊哈尔滨段的开发建设。常委会还听取审议了市政府贯彻落实《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情况的汇报。同时,常委会组织代表对哈尔滨市旅游资源的规划、开发、保护和利用进行了视察,促进了哈尔滨市旅游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市政府有关预决算执行情况和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积极探索财政预算监督的有效方式,加强对财政预算运行情况监督。

  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监督。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情况的汇报,建议市政府对解决“三农”问题做深入研究,做实做好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使党和国家的惠农政策落实到农户。市政府正在积极组织落实。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城市低保工作整改情况的汇报,要求市政府从构建和谐社会出发,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城市低保补差额。市政府已将低保补差额由人均55元提高到65元。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以“保护松花江母亲河”为主题的环保世纪行活动,督促市政府有关部门清理了江北铁道东泄洪区内的大量生活垃圾,依法取缔或搬迁了100多家不经任何处理、肆意向江河排放污水的电镀企业和小窑炉。松花江水污染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听取市政府有关情况的汇报,对防控水污染,尽快恢复供水和建设新的水源地提出了建议和要求,特别是督促市政府对磨盘山供水工程建设要加大施工力度,力争尽快向市区供水。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常委会按照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要求,加大了信访工作催办、督办力度。全年共受理来信、来电和来访2300余件次,5800余人次。办理全国人大、省人大交办信访案件429件,现已办结306件,113件正在办理中,受到全国人大及省人大的好评。

  对决议、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人大及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是常委会工作监督的重要内容。常委会对2004年作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哈尔滨老工业基地振兴步伐的决议》、《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哈尔滨”工作的决议》、《关于〈检查刑事诉讼法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在有关专门委员会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重点听取审议了“一府两院”贯彻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就加快哈尔滨市国企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哈大齐工业走廊建设、创建平安哈尔滨、加大诉讼监督力度等提出了进一步改进的意见和要求,使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落实。

  常委会及有关专门委员会还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廉政工作、城市建设和管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殡葬经营体制改革、职业教育、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供热管网改造等情况的汇报,并开展了视察、调查和检查,有力地推动了这些工作的开展。

  四、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加强对被任命干部的监督

  常委会坚持依法行使任免权,进一步完善任免工作机制,提高任免工作质量。坚持任前考法、供职发言制度,增强了被任命干部的法律意识、公仆意识。全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0 人,其中任命46人,免职23人,批准撤职1人。常委会会议接受了李凯英同志辞去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本次代表大会备案。

  2005年,对“一府两院”15名负责工作人员进行了述职评议。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述职评议工作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一是述职评议更加注重加强党的领导。在市委的大力支持下,常委会党组加强对评议工作的领导。市委还从组织部和纪检委抽调8名干部全程参与评议工作。二是述职评议更加民主。继以往向在哈的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发放征求意见表的基础上,委托市城调队向500户居民发放了问卷调查表,使征求到的意见更加真实全面,更能充分反映民意。三是述职评议更加公开、透明。将被评议人员名单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示,同时通过市人大网站向社会公布被评议对象的自然情况、述职报告、整改措施,增强评议工作透明度。四是述职评议更加客观、公正。常委会组成人员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地进行评议,既肯定成绩,更指出不足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并综合各考察组的考察情况、信访情况及经济责任审计情况,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评议对象进行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的表决,并当场公布结果。五是述职评议更加注重实效。常委会坚持跟踪问效,专题听取审议了2004年度被评议对象整改工作情况的汇报。市委将评议结果作为考核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使被评议人员加深了对评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了履职为民的责任感,加大了整改工作力度。如民政局认真落实评议意见,进行殡葬体制改革,推出多项便民利民措施,让利于民,服务群众,得到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的肯定。

  五、加强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

  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9号文件精神,不断探索和改进代表工作的方式方法,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召开政情通报会,传送相关工作资料,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为代表知情知政、行使职权提供服务和保障。举办了学习中央9号文件专题培训班,召开了代表履职经验交流会。通过代表学习和培训工作,增强了代表的履职意识,提高了履职能力。拓宽闭会期间代表发挥作用的渠道,组织代表旁听法院庭审案件,围绕老工业基地振兴、创建平安哈尔滨、城市建设和管理、“十一五”规划编制以及农村税费改革等工作进行了视察、检查和调研,全年共开展代表小组或联组活动20余次,400余人次参加。加强代表议案、建议、意见的督办工作,促进“一府两院”改进工作。实行重点建议重点办理,由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跟踪督办,使7件重点建议全部按时落实;其他建议都办理完毕,并向代表作了认真负责的答复。

  六、加强人大宣传工作,营造民主法制氛围

  坚持不懈地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利用电台、电视台和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主法制建设和新颁布实施法律、法规的宣传。发挥网络宣传优势,对哈尔滨人大网站进行全面改版升级,增设十余个栏目,增加信息量,及时更新内容,目前访问人数已超过1.3万人次。在市经济广播电台开通了“972民生热线”,组织20名市人大代表定期与百姓对话,现场解答人民群众提出的问题,“972民生热线”已成为代表和人民群众沟通联系的纽带和桥梁;在市人民广播电台开办了人大代表专题节目,每周播发人大代表访谈,展示代表风采,为宣传代表履职发挥了积极作用。一年来,先后在网站、报刊、电台等媒体报道人大代表事迹32篇,报道区、县(市)人大工作26篇,全年编发新闻稿件450余篇,有5篇报道获省人大好新闻奖,23篇作品获市好新闻奖。

  人大理论研究深入开展,评选出市宪法和人大建设理论研究会年度优秀论文27篇,有的论文在《中国人大》等杂志发表。调查研究成果显著,围绕常委会会议审议议题和提高人大工作质量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12篇,有的调研成果已经应用到人大工作实践中,有的调研报告受到市委领导的重视并批转。

  此外,举办了全省十三地市人大工作研讨会,召开了市与区、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联席会,加强了工作联系。组团对日本新澙市、韩国富川市及欧洲一些城市议会进行了友好访问和交流。

  七、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常委会始终不渝地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科学履职、民主履职和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常委会党组成员和机关全体党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增强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自觉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坚定了做好人大工作的信心。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和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的意见》、《地方性法规项目公开征集的若干意见》、《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的办理办法》等制度。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常委会坚持不懈地抓好机关建设,继续开展“答一题、献一计、创一品”活动,全面提高干部素质,服务意识和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通过处级以下干部竞争上岗和公选干部,使机关干部队伍得到进一步的充实和加强。

  常委会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立法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实效需要进一步增强;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代表作用有待于进一步发挥;常委会机关服务工作需要进一步改进。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2006年的工作任务

  2006年,市人大常委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思路和工作重点,坚持解放思想、求实创新,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为推进“十一五”规划的实施,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把哈尔滨建设成为适宜创业、适宜人居、适宜人的全面发展的现代文明城市做出新的贡献。

  一、关于立法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从市情实际出发,突出重点,急需先立。拟制定《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与建筑节能管理条例》,修订《市生猪饲养屠宰检疫销售管理条例》。围绕制定《市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条例》、《市节约能源条例》、《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条例》,修订《市旅游管理条例》等开展立法调研,待时机成熟后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实行法规草案公示、听证、论证制度,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扩大立法的民主程度。

  二、关于法律监督。突出工作重点,抓住事关影响哈尔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加强执法检查,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为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进一步改进执法检查的方式方法,增强法律监督的实效性。常委会对《行政许可法》执行情况作重点检查。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贯彻执行《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省民营科技企业条例》等法律、法规情况的报告,视情况作出决议、决定。听取审议市法院贯彻执行《民事诉讼法》情况和市检察院贯彻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决议》情况的报告。相关专门委员会对《广告法》、《职业教育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向常委会提交检查报告。认真执行《信访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对司法机关具体案件实施监督的暂行办法》,督促司法机关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加大信访工作力度。

  三、关于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和工作监督。及时审议决定全市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事项,重点围绕带有全局性的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强工作监督。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决算方面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关于哈大齐工业走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科技自主创新、松花江水污染治理和磨盘山供水工程建设、禽流感防治工作、廉政建设等工作情况的汇报。在审议上述议题时,有针对性地开展视察、检查、调查活动,视情况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相关专门委员会围绕村委会换届选举、农村卫生工作、城市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企业职工权益保障等工作进行视察、调查和检查,促进“一府两院”工作。

  四、关于人事任免工作。坚持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进一步完善人事任免工作机制。继续做好述职评议工作,拟对2名副市长和部分政府部门负责人及法、检两院副职进行述职评议。听取审议2005年被评议人员整改工作情况的汇报,增强评议监督实效。制定对“两院”法职人员监督的具体办法,加大任后监督工作力度。

  五、关于代表工作。认真落实中央9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进一步发挥代表在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中的作用。扎实做好代表培训工作,提高代表履职能力。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查、检查活动,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方式。进一步密切与代表联系,定期做好政情通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提高办理工作质量。

  六、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工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民主,健全法制,是常委会的重要责任。要不断拓宽宣传领域,重点宣传常委会科学履职、民主履职、依法履职的情况和代表行使职权情况,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发挥市宪法和人大建设理论研究会的作用,推动理论研究不断深入。有针对性地开展换届选举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

  七、关于常委会及其机关自身建设。常委会及其机关的自身建设直接影响着常委会的整体工作质量和水平。要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取得的成果,继续在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中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法律和人大业务知识,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精神状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提高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依法履职能力。健全和完善常委会及机关相关制度,使常委会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坚持求实创新,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继续抓好机关的思想、作风和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各位代表,今年是“十一五”规划开局之年,哈尔滨市正在新的发展起点上。让我们在中共哈尔滨市委的领导下,振奋精神,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创新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本版主编:陈民生 责任编辑:于天夫

  本版编辑:于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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