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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多家大型舞厅先安电视监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03:17 大连晚报

  国家《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即将实施,我市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做出具体部署——

  10多家大型舞厅先安电视监控

  ■首席记者鲍文锋实习生黄亮

  我国《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将于3月1日开始实施。原《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届时废止。我市目前正积极筹划在全市娱乐场所出入口安装监控电视等事宜,首先选定在10多家大型舞厅安装电视监控。这是记者昨天在采访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特业大队有关负责同志时获悉的。

  10多家大型舞厅先行安装电视监控设备

  新《条例》规定的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娱乐、游艺等场所,包括各种练歌房、量贩KTV、迪吧、歌舞厅以及电游场所等,不包括网吧和桑拿洗浴中心内的演出场所。

  我市目前有各种娱乐场所近1500家,主要是歌舞厅、练歌房和量贩KTV,其中练歌房和量贩KTV场所的数量占全市娱乐场所近80%的份额,电游厅只有100多家,迪吧和歌舞厅数量也不太大。

  昨天,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特业大队有关负责同志告诉记者,新《条例》的颁布,市公安部门非常重视,并且马上将在娱乐场所安装电视监控等设备。一名负责同志说,我市涉及到安装电视监控的娱乐场所有近800家。目前,公安部门决定先在全市10多家大型舞厅安装电视监控设备。

  新《条例》还规定,今后我国各地的营业性迪斯科舞厅也将配备安全检查设备,来往人员要先安检再蹦迪。市公安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要对相关人员进行针对迪吧安检设备的培训等工作。

  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

  新《条例》规定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这在旧《条例》中是没有硬性规定的。市文化局社会文化市场管理处张伦政告诉记者,原来娱乐场所对于营业时间的规定,只有文化部下发的一个文件通知中要求“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但是,这并非强制性法规,文化管理部门不能据此进行处罚。新《条例》颁布后,对于娱乐场所营业时间的管理将有法可依,文化管理部门在查处娱乐场所时,也可进行处罚了。

  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五种地点

  新《条例》规定,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五种地点: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

  关于娱乐场所更详细的整改有待于新《条例》的《实施细则》出台。据了解,今年5月,文化部门将出台新《条例》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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