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工参加劳动仲裁更加方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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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04:28 深圳特区报 | |||||||||
全省首家县(区)级劳动争议仲裁院在龙岗正式揭牌 劳务工参加劳动仲裁更加方便 我市其他各区劳动争议仲裁院有望年底前成立
【本报讯】(记者甘霖杨丽萍)今年年底,我市6区有望全部设立劳动争议仲裁院,昨天上午,龙岗区劳动争议仲裁院正式揭牌成立,成为我市第一个区级劳动仲裁院。 出席揭牌仪式的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方潮贵表示,龙岗区劳动争议仲裁院是全省首家县(区)级劳动争议仲裁院,在县区级成立劳动争议仲裁院是做好基层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有益探索。 龙岗区劳动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在县区一级成立劳动仲裁院,是推进劳动仲裁建设实体化进程的第一步,对于劳动仲裁的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能够减少劳动者的仲裁成本,大大方便劳动者当事人参加劳动仲裁,同时能够更广泛引起社会各界对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关注。 龙岗区劳动争议仲裁院隶属于龙岗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中心庭1个,派出庭11个。龙岗区劳动争议仲裁院其前身是龙岗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据了解,龙岗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自成立以来,面对劳动争议尖锐化、大量化、复杂化趋势,推出了“推行弱势救济、建立劳动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的新举措,每年审理3000宗以上的各类案件,每年结案97%以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