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蜘蛛人”坠楼身亡新闻追踪 索赔案昨日过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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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04:53 青岛新闻网 | |||||||||
早报讯 2005年10月1日,“蜘蛛人”赵春华在清洗东海路环海大厦时坠楼身亡。赵春华的父母和妻子将青岛艾港经贸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给予赔偿30余万元。昨天,应艾港经贸公司的要求,市南法院一审非公开审理了此案。 昨天上午记者赶到了市南法院却被告知此案改成了非公开审理。“被告方认为此案涉及商业秘密,向法院提出了申请。”主审法官告诉记者。
昨天下午,记者采访了该案办案人市南法院的费晓娥法官,她说,赵春华死亡时,他的妻子有6个月的身孕,索赔中包括子女抚养费1.4万余元。“现在死者的妻子已经流产,这部分赔偿肯定拿不到了。”费晓娥告诉记者,他们会调解双方庭外和解,无法和解,法院将安排下一次开庭。 (臧旭平 段海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