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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起环保采取新标准 汽车拖“黑尾”禁止上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04:53 青岛新闻网

  早报讯 记者昨从我市环保部门获悉,从4月1日起,市区及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注册登记的所有汽车要采用简易工况法检测排气,而尾气排放不达标整改仍不合格的车辆,将禁止上路行驶。

  有关人员表示,以前检测汽车尾气是在汽车原地不动的情况下测试的,而新的检测方法是在运动中检测汽车尾气,比以前更科学。采用简易工况法检测“黑尾巴”,轻型车辆
70元/次,中型车辆80元/次,重型车辆110元/次。

  (记者 王磊江)

  市南区、市北区检测点:山东汇银国利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市北检测站(普集路18号)

  四方区、李沧区检测点:青岛市元顺机动车排气检测有限公司李沧检测站(重庆中路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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