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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记录] 汉阳社区里审毒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05:09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楚天金报) (记者 艾卿 通讯员 冯明) 昨日上午9时许,汉阳翠微街白鹤社区居委会内,密密麻麻挤进了百余人。

  “本庭宣布,有关陈华胜、刘宝珠、王顺友买卖、非法持有毒品一案,现在开庭。”

  随着汉阳区法院法官梁宏一声令下,大家立刻安静下来。原来,这是汉阳区法院将审判庭开进社区,公开审理一起刑事案件。

  汉阳区检察院公诉人现场宣读起诉书,整个案情渐渐清晰。2005年7月21日上午11时许,王顺友与刘宝珠通电话,想联系购买毒品。刘宝珠当即与陈华胜联系,让其将毒品送至汉阳区。当日中午12时许,陈华胜驾驶吉利轿车来到汉阳莲花湖附近,将两包净重22.12克的毒品海洛因交给刘宝珠。刘宝珠带着这些毒品,来到汉阳区梅家巷一栋楼房里,以6200元的价格卖给了王顺友。

  随后,陈华胜带着刘宝珠,驾车来到汉口武汉关附近时,被民警抓获。当场从陈华胜的车中搜出4包净重31.48克的毒品海洛因,并搜出毒资6200元。

  经过现场质证、辩论,三名犯罪嫌疑人都低下了头,承认了这起买卖毒品案件。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华胜、刘宝珠、王顺友,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贩卖、持有,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官梁宏宣布,判处陈华胜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刘宝珠有期徒刑8年6个月,王顺友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各处罚金5000元。

  听到宣判,围观的群众都热情地鼓起了掌。张爹爹告诉记者,毒品危害实在太大,将这样的法庭开进社区,对吸毒、贩毒分子将是一个极大的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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