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万元改成100万元李某虚报注册资本被判刑两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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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05:17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 沈伟 蔡梨生 通讯员 朱天鹏 实习生 黎双)在注册公司前,一男子将存折上的1万元涂改成100万元。昨悉,荆州沙市区法院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3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7月,被告人李某在工商银行沙市东区储蓄所存入1万元,然后将存折复印件上的1万元改成100万元。该储蓄所还出具了“银行询证函”,证明李某存款
后来,李某凭着这份函件和存折复印件,骗取了注册登记,成立了一家注册资金为100万元的物流公司。 2004年2月,李某采取同样手段,在荆门再次注册了一家公司。 法院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遂作以上判决。 | |||||||||